通过单击按点移动工具来移动对象
工具 |
工具集 |
快捷键 |
按点移动 |
基础 |
Shift+M |
通过单击按点移动工具,可以沿指定距离移动、复制和分布选定对象。此工具也可移动墙壁中的符号(请参阅使用“按点移动”工具移动墙上符号)。
要更改选定的对象,按住 Alt 键 (Windows) 或 Cmd 键 (Mac) 以临时激活选择工具。
模式 |
说明 |
移动 |
根据通过两次鼠标单击指定的距离和方向移动选定对象 |
移动和复制 |
根据通过两次鼠标单击指定的距离和方向移动和复制选定对象 |
分布 |
在通过两次鼠标单击指定的点之间移动和分布复制对象 |
参照点 |
根据单击的参照点和距该点的指定偏移距离来移动选定对象;当选定此模式时,首选项设置不适用 |
对象保留 |
对于移动和复制模式以及分布模式,原始对象保留。 对象保留模式可在移动对象时按 Ctrl 键 (Windows) 或 Option 键 (Mac) 临时调用。 |
选择保留 |
当对象保留模式启用时,保留原始对象的选择状态 |
副本数 |
对于移动和复制模式以及分布模式,指定要添加多少个副本 |
通过单击移动对象
模式 |
工具 |
工具集 |
快捷键 |
移动 |
按点移动 |
基础 |
Shift+M |
要移动选定对象而不复制对象:
选择要移动的对象。
单击“工具和模式”。
单击一次(绘图中任何地方)以指示矢量起点;在移动鼠标时可预览对象的新位置。再次单击以指示矢量终点。沿单击点定义的直线,以单击点指定的距离按矢量方向放置对象。
紧接在移动模式操作后,可使用复制命令创建对象副本(采用相同的方向和距离矢量,但相对于移动对象的新位置)。
移动和复制或分布对象
模式 |
工具 |
工具集 |
快捷键 |
移动和复制 分布 |
按点移动 |
基础 |
Shift+M |
要移动和复制或分布对象:
选择要复制和移动及/或分布的对象。
单击“工具和模式”。
单击对象保留模式以切换是否保留原始对象;如果对象保留模式启用,单击选择保留模式以切换是否保留选定用于进一步操作的原始对象。
指定要创建多少原始对象的副本
模式 |
副本数 |
保留原始对象 |
结果 |
移动和复制或分布 |
1 |
是 |
创建原始对象的一个副本,将其放置在通过单击指示的位置 |
移动和复制 |
> 1 |
否 |
移动原始对象,将原始对象放置在第一次单击时指定的位置,并沿由两个单击点创建的矢量以相等的间距放置副本 |
移动和复制 |
> 1 |
是 |
创建原始对象的副本,将第一个副本放置在第二次单击时指定的位置,并沿由两个单击点创建的矢量以相等的间距放置其他副本 |
分布 |
> 1 |
否 |
移动原始对象,将原始对象放置在第一次单击时指定的位置,并沿由两个单击点创建的矢量在该两点之间分布副本 |
分布 |
> 1 |
是 |
创建原始对象的副本,并沿由两个单击点创建的矢量在该两点之间分布副本 |
单击一次(绘图中任何地方)以指示矢量起点;在移动鼠标时可预览副本的新位置。再次单击以指示矢量终点。沿单击点定义的直线,以单击点指定的距离按矢量方向放置副本。
按参照点移动对象
模式 |
工具 |
工具集 |
快捷键 |
参照点
|
按点移动 |
基础 |
Shift+M |
参照点模式可以两种方式工作;第一次单击以指示要移动的对象,或者指示对象将以其为参照偏移的参照点。
要使用参照点移动选定对象:
选择要移动的对象。
单击“工具和模式”。
单击以指示参照点,或指示选定对象上的点。
“输入偏移”对话框打开。
此时显示两个单击点之间的当前偏移距离。输入所需的距离。
选择第一次单击是移动参照点还是对象上的点。
沿单击点定义的直线,按指定的方法移动选定的对象。
针对如何解释第一次单击的设置保持不变,直至该设置被更改。